反对亚泥矿权展限20年 花莲太鲁阁族人封路抗争
“反亚泥还我土地自救会”23日号召族人及民间团体进行封路抗争。(图片来源:台湾东森新闻云)
中国台湾网11月23日讯 据台湾东森新闻云报道,亚泥(1102)位于台湾花莲新城山矿场,其矿权已于昨(22)日到期,台当局“经济部”今年3月通过展限20年,引发台湾环保团体及当地居民不满,对此,“反亚泥还我土地自救会”的族人及民间团体,在今(23)日同意展限第一天,进行封路抗争,反对亚泥再挖20年,要求撤销亚泥矿权展限,也呼吁台当局应加速矿业改革、尽速完成“矿业法”“修法”。
“反亚泥还我土地自救会”指出,23日的封路活动自上午7点半开始,从施放狼烟、鸣枪,并由“反亚泥还我土地自救会长”田明正带领族人祭拜祖灵,藉由封路行动抗议亚泥违法采矿,且未经族人同意就进行开挖,也宣示族人“抗争到底”的决心。据了解,今日参与抗争的族人约有百余位,预计封路行动将为期8天。
“地球公民基金会”专员黄靖庭说,亚泥开采40年期间从未进行环评,也没有经过族人同意,此次展限程序充满诸多问题,据台“监察院”的亚泥矿权展限调查报告,明显指出台“行政院”、“经济部矿务局”、“经济部”及花莲县政府皆未依规定行政,原因是亚泥矿区位于环境敏感区,有三条土石流潜势溪流,2012年苏拉台风期间发生土石流,造成富世桥阻塞、土石溢流出农路及下游建物遭受土石撞击与掩埋。
黄靖庭指出,如此草率审查、无视“原基法”、“地质法”及“文资法”的相关规定,包含该案中环境敏感区、行政裁量权、现行“矿业法”的不妥适,以及未践行原住民族知情同意权等诸多问题。
台湾法律扶助基金会专职律师谢孟羽则表示,族人长年居住在矿区之下,生存权受到极大的威胁,因此此次活动最主要的诉求,是要求应撤销亚泥违法的矿权展限,应践行“原基法”21条少数民族的知情同意权,另外,要求台当局应尽速审查“矿业法修正草案”,盼这个会期能完成台“立法院”审议,保障族人权益。
对此,亚泥回应称,新城山矿场展限案是依规定申请、台当局“经济部”依相关规定核准,并没有部分民众团体所指称的违反规定的问题。
针对“反亚泥还我土地自救会”进行封路一事,亚泥指出,尊重任何团体和个人表达意见的权利,但也希望相关动作不要影响到附近居民往来交通,以及亚泥同仁、包商执行正常工作。
亚泥强调,公司一向注重台湾少数民族权益,不但公告矿场相关信息,让部落和当地居民实时获悉矿场运作情形,也多次主动邀请部落和当地居民到矿场,实地了解水土保持、植生绿化、矿场安全等相关信息。亚泥指出,未来将会持续与当地少数民族协商,确保维护他们的相关权益,力求共存共荣。(中国台湾网 王怡然)
亚泥董事长徐旭东。(图片来源:台湾东森新闻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