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房价所得比9.22倍 台北买房要15年不吃不喝
中国台湾网1月26日讯 据台湾东森新闻云报道,台当局“内政部营建署”于今(31)日发布2017年第3季房价负担能力指标统计,结果显示,台湾贷款负担率为37.84%,比上季减少1.06个百分点;台湾房价所得比(房价收入比,是指住房价格与城市居民家庭年收入之比)则为9.22倍,虽已较上季的9.46倍差距缩小,但仍居高不下,其中台北每月所得超过6成要缴贷款,房价所得比仍有15.12倍,负担沉重,在台北买房要15年不吃不喝。
从此次统计的20个县市观察房价负担能力,台当局“内政部营建署”指出,除了澎湖县及台东县样本不足之外,共有5个县市达到“可合理负担”等级,其中包含云林县、基隆市、嘉义市、屏东县、嘉义县。
另外11县市则属于“略低”等级,包含台中、彰化县、新竹县、宜兰县、高雄市、桃园、苗栗县、新竹、花莲县、南投县、台南;至于台北、新北的房价负担能力则属“过低”等级。
对此,台当局“内政部营建署”则表示,台北市与新北市的房价负担能力相对较低。其中,台北市贷款负担率62.08%,房价所得比为15.12倍;新北市贷款负担率51.21%,房价所得比为12.48倍。(中国台湾网 孙伊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