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解 | 盘点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关键词
10月16日下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新闻发布会。这份8000多字的总体方案中,有不少高频关键词值得关注。
1个放宽
大幅放宽外资市场准入
放宽人身险公司外资股比限制至51%
2个增设
按发展需要增设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开展以投资贸易自由化便利化为主要内容的制度创新,主要开展国际投资贸易、保税物流、保税维修等业务
在三亚选址增设海关监管隔离区域,开展全球动植物种质资源引进和中转等业务
3个试点
依托现有医药产业基础,探索开展重大新药创制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成果转移转化试点
开展外国高端人才服务“一卡通”试点,建立住房、子女入学、就医社保服务通道
在其他自由贸易试验区已经试点可复制的税收政策均可在海南自贸试验区进行试点,其中促进贸易的选择性征收关税、其他相关进出口税收等政策在自贸试验区内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进行试点
5个建立
建设全球动植物种质资源引进中转基地,探索建立中转隔离基地(保护区)、检疫中心、种质保存中心、种源交易中心
支持建立知识产权交易中心,推动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
建立包含行政执法、仲裁、调解在内的多元化知识产权争端解决与维权援助机制,探索建立重点产业、重点领域知识产权快速维权机制
制定重大风险防控规划和制度,建立应急响应机制,协调解决风险防控中的重大问题
建立区域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加强对重大风险的识别和对系统性金融风险的防范,严厉打击洗钱、恐怖融资、逃税等金融违法犯罪活动,有效防范金融风险
7个允许
允许外商投资国内互联网虚拟专用网业务(外资股比不超过50%)
允许设立外商投资文艺表演团体(中方控股)
允许在自贸试验区内设立的外商独资建筑业企业承揽区内建筑工程项目,不受项目双方投资比例限制
允许取得我国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的境外专业人士作为合伙人,按相应资质标准要求设立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
允许具有港澳执业资格的金融、建筑、规划、专利代理等服务领域专业人才经备案后为自贸试验区内企业提供专业服务
允许海南对境外游艇开展临时开放水域审批试点
允许外籍技术技能人员按规定在自贸试验区工作
8个取消
取消蔬菜新品种选育和种子生产外资股比限制
取消国际海上运输公司、国际船舶代理公司外资股比限制
将增值电信业务外资准入审批权下放给海南省,取消国内多方通信服务业务、上网用户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存储转发类业务外资股比限制
取消新能源汽车制造外资准入限制
取消船舶(含分段)及干线、支线、通用飞机设计、制造与维修外资股比限制
取消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须通过与中国政府批准的具有对外合作专营权的油气公司签署产品分成合同方式进行的要求
清理规范基层证明,对暂不宜取消的实行清单管理
调整完善省级管理权限下放,推动关联、相近类别审批事项全链条取消、下放或委托
21个支持
支持开展海关税款保证保险试点
研究支持对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外“两头在外”航空维修业态实行保税监管
支持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保税监管场所设立大宗商品期货保税交割库
支持海南享受服务外包示范城市政策,建立特色服务出口基地
支持海南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完善和提升海关监管、金融、物流等支持体系
支持跨境电商企业建设覆盖重点国别、重点市场的海外仓
支持开展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网购保税
支持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设立国际文化艺术品交易场所,依法合规开展面向全球的保税文化艺术品展示、拍卖、交易业务
支持开展橡胶等大宗商品现货离岸交易和保税交割业务
支持跨国公司、贸易公司建立和发展全球或区域贸易网络,打造区域性离岸贸易中心
支持具备资质的供油企业开展国际航行船舶保税油供应业务,建设保税油供应基地。将国际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审批权下放到海南省邮政管理局
充分发挥金融支持自贸试验区建设的重要作用,出台金融领域的一揽子政策措施,以服务实体经济、促进贸易投融资便利化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制度创新为核心,大力推动自贸试验区金融开放创新
支持“一带一路”国家在海南设立领事机构
支持海南开展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
支持境内外企业和机构开展航运保险、航运仲裁、海损理算、航运交易、船舶融资租赁等高端航运服务,打造现代国际航运服务平台
发展环海南岛邮轮航线,支持邮轮企业根据市场需求依法拓展东南亚等地区邮轮航线,不断丰富由海南邮轮港口始发的邮轮航线产品
研究支持三亚等邮轮港口参与中资方便旗邮轮公海游试点,将海南纳入国际旅游“一程多站”航线
积极支持实施外国旅游团乘坐邮轮15天入境免签政策
支持自贸试验区探索按照实际需要加大同类编制资源的统筹使用
支持建立知识产权交易中心,推动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
探索建立公允的知识产权评估机制,完善知识产权质押登记制度、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分担机制以及方便快捷的质物处置机制,为扩大以知识产权质押为基础的融资提供支持
(陈海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