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延长废矿物油再生油品免征消费税政策实施期限
中新网12月12日电 据财政部网站12日消息,为进一步促进资源综合利用和环境保护,近日,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废矿物油再生油品免征消费税的通知》实施期限延长5年,自2018年11月1日至2023年10月31日止。
通知称,自2018年11月1日至本通知下发前,纳税人已经缴纳的消费税,符合本通知免税规定的予以退还。
中新网12月12日电 据财政部网站12日消息,为进一步促进资源综合利用和环境保护,近日,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废矿物油再生油品免征消费税的通知》实施期限延长5年,自2018年11月1日至2023年10月31日止。
通知称,自2018年11月1日至本通知下发前,纳税人已经缴纳的消费税,符合本通知免税规定的予以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