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发布推广第二批支持创新相关改革举措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推广第二批支持创新相关改革举措的通知》提出,将在全国或京津冀、上海、广东(珠三角)、安徽(合芜蚌)、四川(成德绵)、湖北武汉、陕西西安、辽宁沈阳等8个区域内,推广第二批支持创新相关改革举措23项。
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推广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审判;省级行政区内专利等专业技术性较强的知识产权案件跨市(区)审理;以降低侵权损失为核心的专利保险机制;知识产权案件审判中引入技术调查官制度。
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方面,推广以事前产权激励为核心的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改革;技术经理人全程参与的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模式;技术股与现金股结合激励的科技成果转化相关方利益捆绑机制;“定向研发、定向转化、定向服务”的订单式研发和成果转化机制。
科技金融创新方面,推广区域性股权市场设置科技创新专板;基于“六专机制”的科技型企业全生命周期金融综合服务;推动政府股权基金投向种子期、初创期企业的容错机制;以协商估值、坏账分担为核心的中小企业商标质押贷款模式。
国家信息中心经济预测部高级经济师宋瑞礼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在更大范围内复制推广新一批支持创新改革举措,将进一步释放制度改革红利,优化提升创新政策生态,有利于加速培育经济增长新动能,为纵深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制度保障。“比如,设置不同比例的容错率,有利于破除地方股权基金的体制障碍,扩大种子基金和风险投资基金的资金供给规模,提升资金投资效率,从而进一步改善产业成长全生命周期融资链条的薄弱环节。”
“此次支持创新的改革举措,最大特点是强化正向激励,保护创新者合法权益。”盘古智库高级研究员吴琦对《经济参考报》记者指出,一是突出法治化要求,健全支持创新的法规体系;二是立足实际问题,打通关键环节和最后一公里;三是更大范围的放权;四是坚持市场导向,支持创新的同时促进风险可控和商业可持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