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网游消费纠纷突出 实名认证形同虚设
中新网3月23日电 据中国消费者协会网站消息,近期,由于受到新冠病毒疫情影响,有关未成年网络游戏的消费纠纷突出。中国消费者协会提醒家长:莫让“宅娃”荒于嬉,免得废人又费钱。
中国消费者协会介绍,近年来,消费者有关网络游戏消费的投诉增长较快,《2019年全国消协组织受理投诉情况分析》显示,2019年全国消协组织受理网络游戏投诉36837件,投诉量跃居服务类投诉第一位。而近期,由于受到新冠病毒疫情影响,大量未成年人“宅”在家里,智能手机等电子产品成为陪伴未成年人学习和娱乐的首选工具,有关网络游戏的消费纠纷更加突出。
中国消费者协会通过梳理近期有关未成年人网游消费投诉发现,消费者反映的突出问题有以下几种:
一是实名认证形同虚设,未成年人可一键登录。有消费者反映一些网络游戏直接默认使用手机号码就可以登录;一些游戏在关闭弹出的“实名制”提示框后,仍可以继续使用。按照国家新闻出版署2019年11月发布的《关于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规定,“所有网络游戏用户均须使用有效身份信息方可进行游戏账号注册。”可见,一些网络游戏经营者并未切实落实国家有关实名认证制度的规定,未有效启动未成年人保护机制。
二是收费游戏未事先明示,“免费试玩”诱导低幼孩童入坑。消费者反映一些网络游戏以给未满8周岁的孩子“讲故事”“开发智力”为噱头,在没有任何收费提示的情况下,以免费试玩的形式提供游戏娱乐,不知情的孩子在免费试玩几关之后,游戏才突然提示付费才可继续通关。孩子在无家长监管的情况下,往往毫无意识就直接点击付款,待家长察觉后,已经造成了经济损失,有的数额还十分巨大。
三是收费环节无验证,超额充值屡发生。《通知》规定,“网络游戏企业须采取有效措施,限制未成年人使用与其民事行为能力不符的付费服务。网络游戏企业不得为未满8周岁的用户提供游戏付费服务。同一网络游戏企业所提供的游戏付费服务,8周岁以上未满16周岁的用户,单次充值金额不得超过50元人民币,每月充值金额累计不得超过200元人民币;16周岁以上未满18周岁的用户,单次充值金额不得超过100元人民币,每月充值金额累计不得超过400元人民币。”但现实中,由于未落实实名认证,又未在收费环节采取有效措施限制未成年付费行为,未成年人超额充值的纠纷频繁发生。据《中国消费者报》报道,一位江苏消费者反映其9岁的孩子从2019年开始玩网络游戏,截至2020年2月,先后已经在同一款游戏上花了11万余元,仅今年2月就花了3万元左右。一位北京消费者反映家里小孩在其不知情的情况下给一款网络游戏充值4000元,类似投诉自疫情发生以来已收到多起。
中国消费者协会指出,在这些投诉中,还反映出家长对未成年人疏于监管,未妥善管理移动支付账户和密码,对导致消费纠纷和孩子沉迷游戏负有一定责任。为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减少有关消费纠纷,针对上述反映突出问题,中国消费者协会认为网游企业应当落实以下经营规范:
一是网游经营者要严格执行实名认证规定。完善用户实名注册系统,并在用户每次登录游戏时均核验其身份,确保注册账号与实际玩家身份一致。对于未成年人玩家,网络游戏经营者应当有效启动游戏防沉迷系统、支付限制等保护机制。
二是收费游戏应明示收费性质和收费标准。为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所有收费游戏应当按照《价格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在显著位置明示收费性质,清晰显示各项收费标准,让游戏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
三是采取有效措施验证充值人身份,避免未成年人冒用家长名义充值。在消费者充值前要显著提示收费项目和金额;在消费者支付过程中建议综合采用指纹、面部识别等安全级别相对较高的支付验证方式,并增加未成年人家长同意或者追认的环节,以确保支付的有效性;在消费者支付完成后要提供相应的支付凭证,并积极妥善处理消费者的相关投诉。
四是严格落实《通知》规定,限定未成年人充值上限。要按照《通知》禁止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充值;限制8周岁以上未满16周岁用户单次充值不超过50元,每月累计充值金额不超过200元;限制16周岁以上未满18周岁用户,单次充值不超过100元,每月累计充值金额不超过400元。
同时,中国消费者协会也提醒家长:一要帮助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网络游戏消费观念和行为习惯,督促未成年人实名注册网络游戏账号,合理规划其玩网络游戏的时间,严格设置游戏内的防沉迷功能、支付功能等。二要管理好具有支付功能的APP,尽量避免让未成年人知晓交易密码等重要信息,减少未成年人自行支付的可能性。三要协助未成年人完成支付操作。对于家长许可的充值行为,若未成年人使用家长的手机进行支付的,应由家长协助未成年人完成支付操作,并按照要求进行支付确认或者追认。四要妥善保管好相应的交易记录等支付凭证,发生消费纠纷时用以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