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出台16项举措提振消费 促进经济稳定增长
中新网杭州3月25日电(记者赵小燕 实习生胡海英)24日,记者从浙江省商务厅获悉,为充分发挥消费对经济发展的稳定器作用,将疫情对全省经济发展影响降到最低,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提振消费促进经济稳定增长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提出,到2022年,浙江要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4万亿元,居全国第四位,年均增长8%左右;人均居民生活消费支出达到3.5万元,居全国第一位。
《意见》提出,要发挥浙江数字经济先发优势,打造引领全球的电子商务强省和全国数字生活第一省。到2022年,浙江全省网络零售额达到2.6万亿元,居全国第二位;数字生活新服务比上年增长10%以上,重点生活性服务业基本实现数字化,对服务消费增长贡献率达到50%以上,培育壮大一批数字生活新服务平台,打造一批数字生活新服务示范城市。
同时,打造放心消费示范单位3万家以上,放心消费覆盖率达到60%以上,普通商品基本实现无理由退货。信用体系不断完善,商务信用公众服务平台入库企业达到200万家,消费者信心指数保持在130左右。
围绕以上目标,《意见》从数字生活消费、繁荣商圈等方面明确了16项重点任务。
《意见》要求,各地在做好疫情防控前提下,抓住疫后消费回补和潜力释放机遇期,以唱响“浙里来消费”为主线,实施数字生活新消费、繁荣商圈提能级、精品拓市育热点、造势聚客旺人气、批零改造强流通、放心消费优环境“六大行动”。
《意见》提到,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将消费提振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快研究制定发放消费券、旅游券等消费提振政策措施,促进疫情后消费市场复苏。
浙江省商务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意见》的出台将为疫情好转后释放消费需求、引领升级消费、做大国内市场提供有力政策保障。
下一步,浙江省商务厅将牵头抓好《意见》的贯彻落实,指导各地各部门以数字新服务为抓手,聚焦提振消费“六大行动”,组织实施“浙里来消费万企联动促万亿消费”工程,围绕“云上消费旺浙里”等十大消费,共同打好促消费攻坚战,为绘就新时代美丽浙江、美好生活新画卷提供强有力支撑。(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