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痛点与机遇并存,社交电商该如何破局?

2020-10-15 08:32:00
来源: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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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痛点与机遇并存,社交电商该如何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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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随着线上获客成本的不断攀升,中心化、准入门槛低的社交化推广模式备受关注,社交电商由此也成为仅次于自营电商、平台电商的“第三极”。然而,屡屡出现的涉嫌传销问题也让社交电商备受质疑。专家指出,从趋势来看,社交电商还有合规发展的空间,但却需要经营者与传销活动划清界限,依法依规为消费者提供产品和服务。

  在传统电商流量见顶的当下,依靠社交裂变收割新流量的社交电商成功突围,成为行业关注的焦点。然而,屡屡出现的涉嫌传销问题也让社交电商备受质疑。不仅如此,在野蛮生长中,假货泛滥、消费欺诈等标签也使社交电商口碑不佳。

  10月13日,为进一步加强对互联网平台企业合规发展,深入推动主体责任落实,由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价监竞争局(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办公室)指导,中国市场监管报承办的“电商企业创建无传销网络座谈会”在京举行。与会专家对社交电商的发展现状、合规问题等方面进行分析,探究社交电商运营模式的合规性,为社交电商更好发展提供参考。

  不少社交电商曾涉嫌传销

  随着互联网流量红利逐渐消失、线上获客成本的不断攀升,不少平台将去中心化、准入门槛低的社交化推广作为收割流量的法宝。

  数据显示,2019年我国社交电商市场规模达20605.8亿元,同比增长63.2%;消费者人数达5.12亿。目前,社交电商已经成为仅次于自营电商、平台电商的“第三极”。不过,在社交电商发展过程中,“涉传销”问题也成为悬在行业从业者头顶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

  此前,知名社交电商平台云集微店、花生日记都曾因涉嫌传销被市场监管部门处罚。今年以来,“涉传销”风险仍然伴随着社交电商行业。从社交电商“斑马会员”相关公司涉嫌传销被法院冻结3000万元的消息引起关注,到粉象生活因资金提现限额问题一度被传出因会员制度问题被冻结资金3800万元,再到淘小铺运营方广州三帅六将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及相关公司等因涉嫌传销被冻结4400多万元,可以看出社交电商未来发展之路也是略显“迷茫”。

  社交电商为何频踩传销红线?

  社交电商为何频踩传销红线?对此,浙江垦丁律师事务所联合创始人麻策律师对记者表示,根据《禁止传销条例》,识别传销要看三个特征:一是入门费,加入是否需要认购商品或交纳费用;二是拉人头,是否需要发展他人成为自己的下线,并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给付报酬;三是计酬方式,是否以直接或间接发展人员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报酬。

  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任曹磊在会上认为,社交电商中存在着商品推荐多级返利、以社群方式运作计酬等问题,这些问题与《禁止传销条例》规定的拉人头、团队计酬、多级返利极为相似。

  北京工商大学教授吕来明也表示,网络传销基本的核心要素就是,以发展成员为它的基本模式,这恰恰和社交电商等新业态有相似之处。但不是说不可以发展会员,而是在发展会员的方式以及计酬方面上不能违反《禁止传销条例》的规定。

  以“花生日记”团队计酬传销案例为例,该平台制定了除平台外的运营商——购物会员的上级会员——购物会员三层的佣金计提规则。即会员购物产生佣金后,购物会员计提50%,其上级会员计提10%,其所在金字塔的塔尖运营商计提22%,而平台计提18%作为管理费用。

  争议之下,如何破局?

  专家指出,社交电商作为一个新兴行业,在其发展过程中虽然饱受“涉传销”争议,但是从趋势来看,社交电商还是有合规发展空间的。而且,社交电商在精准扶贫、促进就业方面展现了自己的价值,特别是在农产品的销售上,因为社交的高黏性和快速传播,比传统电商降低了营销成本,促进了此类产品的流通。

  今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以新业态新模式引领新型消费加快发展的意见》,充分肯定了以新业态新模式为特征的新型消费对于经济的促进作用,并从政策层面对新型消费的发展予以大力支持。

  “对待新业态,要坚持鼓励创新,包容审慎的原则,但如何在包容审慎和精准打击网络传销之间进行平衡,考验执法部门的智慧。”吕来明说。

  对此,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法律权益部分析师蒙慧欣表示,随着“分享经济”加速到来,私域流量变现、低门槛、轻资产的模式在当下的经济环境中将享有巨大发展潜力。而且,近两年来,国家连续出台措施优化发展环境,从网络基建到减税、加大财政支持。针对新业态新模式不断调整相关政策,为其发展扫除“障碍”,不断释放积极信号,为行业注入“强心剂”。此外,电子商务法等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也有利于促进社交电商行业的整体规范发展。

  浙江垦丁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吴旭华律师认为,社交电商的经营者应当合规经营,与传销活动划清界限,依法依规为消费者提供产品和服务。有关部门应对传销行为的立法、执法予以进一步完善。目前,我国有关传销行为认定的立法、执法标准并不完善,应紧随电商新业态的发展脚步,及时更新并完善。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提倡各地区协作执法、联防联控,让互联网新业态能够健康良好地发展。

  杨召奎

[责任编辑:杨永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