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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6日起试点签发2015版电子台胞证

2015-07-02 16:00 来源:中国台湾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7月2日福州讯 7月1日,公安部在福州召开新闻发布会,确定福建省将从6日起试点签发2015年版电子台胞证,而新证最核心的变化在于嵌入了安全智能芯片。届时,全省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及受委托的港澳地区办证服务单位将受理新证申请,同时停止受理现行本式台胞证申请。

  在外形上,电子台胞证参照电子卡式旅行证件的国际标准设计制作,大小与信用卡相当,携带使用更为方便。同时,根据修订后的《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电子台胞证取消了签注区,同时对登记项目和可视信息进行了精简和优化,如取消持证人“职业”“现住址”,增加持证人台湾身份证姓名,卡面用英文明示证件功能等。

  持用电子台胞证出入境时,信息系统可自动读取证件信息进行核验,持证人如果已向边检机关申请自助通关信息备案,还可自助通关。此外,电子台胞证采用数字安全防伪技术等多项安全防伪措施,防伪性能大大提升;证件打印有符合国际标准的机读码;继续沿用“一人一号,终身不变”的编制规则,使用8位个人终身号,曾经申领过5年有效台胞证的台湾居民换领电子台胞证后证件号码不变;申请电子台胞证收费标准不变。

  由于使用了高灵敏电子元器件,电子台胞证使用过程中应注意避免弯折、刮擦、水浸或接触强磁场。电子台胞证启用后,仍在有效期限内的现行本式通行证可继续使用(无须办理签注),持证人也可向试点单位申请换发电子台胞证。

  台胞证是台湾同胞来往大陆的法定出入境证件。自1992年启用以来,公安机关已累计签发台胞证1736.9万本。目前,台湾居民在台湾地区、港澳地区和大陆均可申领台胞证,未持有效出入境证件的台湾居民可在43个设有办证机构的口岸申请办理一次有效台胞证入境,2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可为在大陆的台湾居民补发、换发5年有效台胞证。取消签注和启用电子台胞证后,台胞申请办理台胞证的渠道不变。(中国台湾网、福建省台办联合报道)

[责任编辑: 赵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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