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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出台"大陆居民应邀赴台办证签注"新政

2007-10-23 10:38 来源:中国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5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根据中国公安部网站消息,福建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处已出台应邀赴台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与签注新措施,等待审批受理时间可大幅缩短。

  新举措实施後,凡持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赴台批件》或《关於应邀往来台湾立项批覆》的申请人,可直接向其户籍所在地的设区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此外,根据新措施,各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对持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赴台批件》或《关於应邀往来台湾立项批覆》申请赴台证件及签注的申请人,一律按急事急办原则,优先审批。

  据了解,等待审批时程由原来的15个工作日,缩短至5 个工作日内办结。若《赴台批件》或《关於应邀往来台湾立项批覆》上批准的赴台时间不足3 个工作日,则要求在申请当日完成受理、审批工作。 

[责任编辑: 张方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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