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12月31日召开的《河南省减少污染物排放条例》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14年1月1日起,《河南省减少污染物排放条例》将正式施行,这意味着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四项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均居全国前五位的河南将迈入依法减排时代。
据河南省环保厅厅长张庆义介绍,当前,河南全省污染减排压力持续加大,一是污染物排放基数大,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位居全国前列;二是工业化、城镇化带来的新增污染物排放量呈刚性增加。据环保部门测算,目前,河南各省辖市的水环境容量已基本饱和,部分城市环境容量严重超载。
为此,《河南省减少污染物排放条例》规定了六项减排基本制度:一是政府污染减排责任制;二是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三是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度;四是重点区域流域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五是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六是机动车排气污染控制制度。
按照规定,污染减排将以法治形式纳入国民经济发展计划,实施政府目标管理、政绩考核和行政问责制度,明确县级以上政府对污染减排负责;对于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超标的区域,环保部门将依法暂停增加污染物排放的项目环评审批;而未取得机动车环保合格标志的车辆,今后将不得上路行驶。
[责任编辑: 林天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