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中国台湾网  >  经贸  >  地产  > 正文

广州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月起不超12%

2014-10-13 09:10 来源:羊城晚报 字号:       转发 打印

  羊城晚报讯 昨日,广州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变更。据穗府14届131次[2014]34号规定:“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统一为不高于12%。区(县级市)机关事业单位和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超出12%的,从2014年11月1日起统一调整为不高于12%。”经本次调整后,机关单位和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缴存基数不变,缴存比例由20%变更为12%。其他事业单位参照执行。

  广州房价点评网高级分析师肖文晓表示,社会上的“考公务员热”,很大程度就是因为机关事业单位的一个福利是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的比例高。按照广州现有规定,公积金单位缴存的比例是5%-20%,但是现实中往往是民企、私企按最低标准缴存,机关事业单位按最高标准缴存,这其实是机关事业单位在拿纳税人的钱补贴少数人,有失公平。“因此,此次将机关事业单位的公积金缴存比例调低,我认为是顺应民心之举。”

[责任编辑: 林天泉]

视 频
  1. 浙江惯偷钞票点烟被抓 称“穷得只剩钱”

    浙江惯偷钞票点烟被抓

      近日,浙江义乌一名男子在网上不断炫富,还用百元大钞点烟...

  2. 江宜桦重申彻查岛内油品市场

    江宜桦重申彻查岛内油品市场

    关注台湾食品油事件

图 片
    服务专区

    投资流程办事指南往来手续联系我们Q&A

    关于我们 | 本网动态 | 转载申请 | 投稿邮箱 | 联系我们 | 版权申明 | 法律顾问
    京ICP证130248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391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219号
    中国台湾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