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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全国范围内严查“存款失踪”

2015-02-12 09:43 来源:经济日报 字号:       转发 打印

   针对内外勾结诈骗客户存款的案件,银监会主席尚福林在日前召开的2015年度银监会系统法治工作会议上明确表示,对上述案件进行专项查处,严格按相关规定处罚当事人和相关责任人,深查严纠管理漏洞,为全行业重敲警钟,确保客户合法权益和银行业合规经营。

   记者从监管部门独家获悉,相关行政问责正在进行,中国银行昆山分行行长、分管副行长已被暂停职务,该行纪委书记已被免职。此外,杭州联合银行11名负有直接责任和管理责任的工作人员已分别受到开除、撤职等处分。

   此外,司法问责方面,公安机关表示,根据目前侦查结果,“存款失踪”其实是“存款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包括3种类型。

   第一种是银行外部社会人员诈骗。在泸州老窖案件中,犯罪嫌疑人通过私刻该公司印章、伪造公司资料等手段,冒名从银行转走泸州老窖1.5亿元存款。第二种是银行内部员工和外部社会人员相勾结,典型表现为“贴息存款”等非法高息揽储。在杭州联合银行42名储户亿元存款被盗案中,犯罪嫌疑人以高额利息为诱饵,让客户把钱存入指定账户,随后社会外部人员与银行内部员工勾结,将资金迅速转移。第三种则是银行内部员工利用职务之便,盗取储户存款。公安机关表示,此类案件暴露出相关银行内控严重不足,经司法机关判决后,银行将承担有关责任。

   对于不同案件如何问责处理,法律专家建议,按照“分清性质、厘清责任、分类处理”的原则进行追究处理。如在外部社会人员诈骗案中,客户、银行都是受骗者,司法机关会对诈骗人依法追缴损失资金。同时,银行应加强技术防控,客户需注意信息保护,不让犯罪分子有可乘之机。

   据了解,对于危害银行储户存款安全的案件,银监会已做出全面部署,“上追一级”,一查到底。

   此外,记者从多地银监局获悉,银监会已要求在全国范围内排查整改银行存款业务,对案件相关责任机构依法降低其监管评级,暂停其准入事项。

   浙江银监局对《经济日报》记者表示,除对有关责任人开除、撤职外,该局已降低杭州联合银行2013年度和2014年度监管评级级次,暂停核准该行2014年度网点类准入事项。此外,辖内银行业已开始对2014年以来大额存取款相关制度规范、重点业务、重点人员进行全覆盖风险排查。(记者 郭子源)

[责任编辑: 宿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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