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鄞州区物价局相关工作人员给晚报打来电话,表示针对晚报《两桌农家菜吃出7350元天价》的报道,已查实涉事农家乐农家野味轩在经营中未能做到明码标价,违反了国家《价格法》,已根据相关规定对其作出罚款4500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严加整改。
记者还了解到,鄞州区龙观乡农办已把具体情况上报至市、省农家乐主管部门,后者将对涉事农家乐实施摘星摘牌处罚。
[责任编辑: 林天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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