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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资费由企业自主调节

2014-05-13 10:57 来源:南方日报 字号:       转发 打印

  5月9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了《关于电信业务资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自5月10日起,放开所有电信业务资费,对所有电信业务资费均实行市场调节价。《通告》提出,对所有电信业务资费均实行市场调节价,电信企业可以自主制定具体资费结构、资费标准和计费方式。同时,为切实保护用户权益,文件对电信企业资费方案设计、宣传推广、协议签订和准确计费等方面提出了多项要求。此外,《通告》还废止了涉及电信资费审批的相关文件。

  《通告》的发布将对电信行业带来什么变化?这会为市民带来什么样的利好?手机资费是否可能下降?《通告》一经发布,便引起了众多清远市民的关注,引发了市民对众多问题的探讨。

  “避重就轻”式促销可被投诉

  “××回馈十年老用户,赠送千元手机一台”“充一百送一百”“充话费,免费送手机”……每当促销,这些广告语可谓是充斥着清远市民的眼球。在面对三大运营商促销时,市民经常会遇到“避重就轻”式的片面信息,如“赠送手机优惠”其实是“存费送机”活动,需要预付1—2年的话费,或者“充一百送一百”送的话费不能用于扣月租和流量费用等。

  随着《通告》发布,遇到类似情况时,市民可以向广东省通信管理局或工商部门进行举报。《通告》中指出,电信企业应进一步提高资费透明度,建立资费方案公示制度,通过营业厅、代理代办点、网站等方式公布所有面向公众市场的在售资费方案。在业务宣传推广时应全面、准确,对资费方案限制性条件及其他需引起用户注意的事项,应履行提醒义务,不得片面夸大资费优惠幅度或作容易引起用户误解的虚假宣传。

  另外,电信企业自主制定电信业务资费方案时,应考虑到用户的不同需求,提供业务打包等多种资费方案给用户选择;方案中需列明资费标准、计费方式、对应服务等内容;进行打包销售时,必须另外提供包内单项业务单独的资费方案……通告中的这些内容让不少手机用户为之一振。

  市场化是否会促进电信资费下降?

  电信资费从5月10日开始实行市场调价,这对普通市民的生活会造成什么样的影响呢?电信资费会不会因此而出现价格下降?相对于这一利好消息的出台,清远市民更为关心却是市场将会对电信资费进行什么样的调节,如何调节。

[责任编辑: 林天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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