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杨凤临)因商标高度相似造成混淆,近日,老诚一(北京)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老诚一公司)将北京聚品缘老城一锅餐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老城一锅公司)诉至西城法院,要求后者停止商标侵权并赔偿损失。
老诚一公司在起诉书中称,老诚一公司享有“老诚一”商标在餐饮方面的专用权,该商标在全国享有较高知名度。而被告老城一锅公司经营的羊蝎子火锅餐厅使用了与原告商标相近的“老城一锅”字样,引起消费者的误认和混淆。
老诚一公司因不满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老城一锅公司立即停止在企业商号中使用“老城一锅”字眼,停止使用“老城一锅”作为门店招牌、餐厅用具及宣传品使用的商标权侵权行为,并向原告赔偿经济损失、取证花费等共计15万余元。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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