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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三无”人员首次纳入社会救助

2014-04-30 10:36 来源:新京报 字号:       转发 打印

  明天,国务院颁布的《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正式实施。

  昨天,北京市民政局表示,北京市将研究制定城市特困人员救助政策,并首次将城市“三无”人员纳入救助范围。同时,将在街道、乡镇建立健全社会救助申请综合性服务平台,“一门受理”救助申请。

  【亮点1】 数千“三无”人员将被惠及

  《办法》明确,国家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给予特困人员供养。

  北京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前,北京各级民政部门对农村五保对象救助有具体的政策指导,而对于城市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以及虽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人的但其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三无”人员则没有具体的相关政策。随着《办法》实施,北京市将研究制定城市特困人员的救助政策,今后北京市城市“三无”人员将享受相关救助政策,将为“三无”人员提供基本的吃、穿、住等生活条件,对生活不能自理者给予照料,并提供疾病治疗及办理丧葬事宜。

  “将惠及北京市几千人,金额及可享受的救助具体内容,目前正和相关部门研究商讨,争取尽快出台。”该负责人说。

  【亮点2】 临时性困难家庭可享救助

  北京市民政局将于今年底研究制定“支出型”贫困救助措施,对遭遇各种急难情形、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居民,提供救助和帮扶,对遭遇突发性、临时性的生活困难的家庭和个人及时给予救助,解决对边缘群体和身陷急难困境群众救助缺少制度安排问题,做好“救急难”工作。

  另外,北京市民政局有关负责人说,本市将推动社会救助由单纯的物质救助,向物质救助、精神慰藉、心理疏导、能力提升的综合救助服务转变。“低保收入家庭的儿童将会有社会公益组织提供关爱和帮助”。

  【亮点3】 求助者可“一窗口”完成申请

  北京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称,根据《办法》要求,北京将在乡镇(街道)建立健全统一受理社会救助申请“一门受理”综合性服务窗口平台。届时,将有专人负责受理或者转办,形成“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的部门合作机制。而以前,申请人需要找相对应的部门,十分不便。目前,窗口工作人员培训正在进行中。

  【亮点4】 受助者主观弃职将少领保障金

  北京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说,根据《办法》,受助对象如无正当理由,连续三次拒绝介绍的适应其健康状况、劳动能力的工作,民政部门“应当决定减发或者停发其最低生活保障金”。北京在落实中,除遵照《办法》外,如果受助对象接受一份工作后做了几天又不做了,“不做”的原因系其主观原因,民政部门也将对其进行相应的处罚,停发或减发其最低生活保障金。

  【亮点5】 政府鼓励第三方评估组织给差评

  北京市民政局将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委托社会组织对社会救助制度执行情况、救助对象认定准确性、政策落实情况进行评估。

  北京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希望看到第三方对某个事件的差评,“这恰是我们工作漏洞的体现”,将督促相关部门更加细致认真地工作,进而给这个社会救助制度一个好评。

  新京报记者 林野

[责任编辑: 林天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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