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日前在山西召开甲醇汽车试点工作座谈会。工信部公布了甲醇汽车试点阶段性检测数据显示,甲醇作为车用替代燃料,技术上已不存在大的障碍。下一步甲醇汽车将加速推广。
试点阶段性检测数据表明,车辆运行平稳正常,氮氧化合物等排放数据比国四标准限额值低40%至50%,部分指标达到国五标准规定,非常规污染物甲醛排放仅为规定限额值的6%,甲醇汽车相关作业环境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要求,涉醇人员体检未发现异常,单位里程燃料费用比同排量汽油车降低48%。
甲醇汽车“两省一市”(山西、陕西、上海)试点2012年启动,试点一年多来,累计有281辆甲醇汽车投入试点运行。
工信部副部长苏波表示,从目前试点效果分析,甲醇作为车用替代燃料,技术上已不存在大的障碍,常规排放较清洁,在遵守操作规程下不会影响人体健康。从近期看,甲醇作为车用替代燃料是我国替代汽油和柴油的一种选择,从中远期看,甲醇作为车用替代燃料对保障我国能源安全具有战略意义。
工信部下一阶段将进一步推进甲醇汽车试点工作,提升甲醇汽车及相关技术产品水平。苏波指出,甲醇汽车试点工作要围绕汽车产业发展政策,全面系统地验证高比例甲醇汽车适应性、可靠性、经济性、安全性、环保性,积累甲醇汽车运行管理经验。试点城市要确保试点工作按照制定的方案全面实施,确保既定数量的甲醇汽车投入运行,确保既定的甲醇燃料加注设施尽早投入使用。
(陈志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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