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陕西、浙江、北京四省市最低工资标准今年1月1日起再次上调。上调后,河南省一类行政区域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240元,陕西省一类工资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150元,浙江省最高档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470元,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由每月1260元调整为1400元。根据我国《最低工资规定》,各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至少要调整一次。2012年,北京、四川、江西、陕西、深圳、山东、上海、天津、广西、宁夏、甘肃、山西、云南、重庆、江苏、新疆、福建、海南、青海、湖南、河北、内蒙古、黑龙江等23个地区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较2011年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省份数量有所减少。 (李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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