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昨日公布《2013年第二批中央财政主要污染物减排专项资金项目建设方案》,明示2013年国控重点污染源四项主要污染物监督性监测运行经费总额为35439万元。其中,中央财政需补助10406万元,地方需配套经费25033万元。
环保部要求,各级环境监测站应对国控重点污染源开展监督性监测。其中,对污水处理厂以及化学需氧量(COD)、氨氮重点总量减排环保工程及纳入年度减排计划的重点项目,同时监测化学需氧量(COD)、氨氮的去除效率。此外,重点监测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总量减排重点环保工程设施。(王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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