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1月12日电 (记者 陈康亮)备受瞩目的中国南车、中国北车的合并案近期由于高管及家属在停牌前买卖各自或对方股票引起舆论的关注。
12日,截至收盘,在连续实现6个涨停(10%的涨幅)之后,中国南车、中国北车不仅被打开涨停板,A股股价更是遭遇“滑铁卢”。其中,中国北车大跌5.33%,收10.83元/股;中国南车亦跌1.36%,收10.13元/股。
港股方面亦不理想,当天中国南车港股股价暴跌5.43%,收9.57港元/股;中国北车港股股价大跌6.7%,收9.89港元/股。
进入2015年1月份,就在中国南车、中国北车股价受合并消息刺激接连涨停之际,8日晚间,一则关于中国南车、中国北车“停牌前高管曾互买对方股票”的消息在市场上引起投资者的重视。
据悉,此前发布的《中国南车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北车股份有限公司合并预案》显示,两家上市公司近30位高管及家属在停牌前半年内,频繁买卖各自或对方公司股票。
以中国北车总裁奚国华为例,其在停牌半年前累计买入中国南车A股19200股,均价4.17元(人民币,下同),其配偶累计买入中国南车A股15000股,均价4.19元,累计卖出中国南车A股25000股,均价5.98元。而中国南车企业文化部长曹钢材及其子女,也累计买卖南车40多万股。
有业内人士表示,仅从复牌后计算,部分尚未套现的高管势必收益颇丰:因筹备合并事宜停牌前的10月24日,中国北车和中国南车A股各收于6.45元和5.80元。1月9日是复牌后连续第6个涨停,股价已涨至11.44元和10.27元,涨幅均约77%。
对此,尽管南北车高管均在自查报告中承诺,未参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制订及决策,停牌前并不知悉合并事项,买卖股票纯属“个人投资行为”。但有法律人士并不认同前述说法。
根据中国《证券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在内幕信息公开前,不得买卖该公司的证券,或者泄露该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该证券。如果这些人员买卖该证券,就构成了内幕交易。
目前,中国法律中对于上市公司高管及家属在重大敏感事件发布前后交易股票的行为,相关规定仅对购买本公司股票的约束比较详细,但是对于购买合并交易中其他相关公司的股票,并未有明确严格的数量和时间的规定。
北京隆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金作鹏认为,中国北车的多位“董、监、高”均参与股票买卖,职务上至董事长、总裁、副总裁,下到财务总监、审计部部长、资本运营部部长。仅靠个人承诺,还不能认定其是否确实未参与重组决策、不知道合并事项。
在上周五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在回应有关南北车内幕交易质疑时表示:对南北车的情况还不了解,等了解了再说。(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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