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2017年中小学招生工作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和我局2017年6月28日发布的《承德市教育局关于规范外地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到我市招生的公告》,我市2017年严格规范市外民办高中在我市的招生秩序。
接家长和学校举报,经市教育局核实,衡水市第一中学、石家庄二中实验学校、正定实验学校、武邑宏达学校、衡水英才学校、衡水市冀州区富宁学校、衡水市冀州区信都学校、衡水市冀州区第一中学虽在我市备案,但未按省教育厅明确提出的“由学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牵头商生源地教育行政部门,纳入生源地招生入学工作整体部署”要求,未遵守我市招生工作部署的时间安排,假借公办学校名誉进行招生宣传,擅自提前违规招生。
经市教育局研究决定,按照河北省教育厅相关规定,取消上述学校在我市三年之内的招生资格,同时,再次提醒广大家长理性对待子女入学,选择真正适合学生的学校,不要盲目跟风择校,以免因违反招生政策影响学生正常入学。
(原题为《承德市教育局关于衡水第一中学等民办学校在我市违规招生的处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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