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小姐出示的收据。
外地户口番禺买房 “穗六条”出台后购房成空 售楼部却迟迟不肯退款
去年7月,刘女士准备购买一处养老居所,在番禺某楼盘看中一套房子,价值555万。当时,刘女士签订购房意向书,并先后支付460多万元房款。但谁知去年11月“穗六条”出台,一夜之间,刘女士不再具备买房资格。
“460多万元拿去做投资,一年也赚不少。现在不退款,也不交房。”眼下局面,让刘女士一家进退两难。
文、图/ 记者肖桂来 实习生陈曦
8月26日,记者见到刘女士的女儿李小姐,她向记者讲述了买房经历。去年7月20日,她在番禺某楼盘看中一套273平方米的毛坯房,总价为555万。“父母年龄大了,想买一套大些的房子,全家团聚也有个地方。”
刘女士是外地户口,受制于当时的限购政策,从2013年7月份起,刘女士开始缴纳社保。“当时想,到了2014年8月份,社保缴纳就满一年了,正好可以签订购房合同,不耽误买房。”如此,他们就签订了认购书。
据认购书显示,从2013年9月到2014年9月,购房者需一年分4次缴纳房款,2015年6月25日房子交付使用。“截至今年8月,我们已缴纳3次房款,共460多万元,现在只剩9月最后一笔房款79万元没交”。李小姐说。
然而,去年11月18日“穗六条”的出台打乱了刘女士的计划。“这个新政提高了外地人购房的门槛,要求必须5年内连续缴纳3年以上个人社保或个人所得税。”李小姐表示,这让他们的购房计划落空。
政策有变买不了房 要退款却总“在走程序”
李小姐表示,“穗六条”刚出台时,她还抱有“幻想”。李小姐说,政策出台后,售楼部回应她称,“突然公布的政策不仅影响了业主,也影响了开发商,我们会积极与房管局商榷,可能11月份前签署购房协议的业主,会按原来的规定,缴纳一年社保就签合同买房。”
“我也就轻信了。”李小姐表示,之后,母亲按照认购书上的时间支付房款。去年9月6日支付第一笔156万元房款,今年3月21日支付第二笔138万元房款, 4月21日支付了第三笔170万元房款。
今年5月份销售部李姓工作人员还告知她称此事可“暗箱操作”,“给10万元给他,他可帮忙搞定此事。”可今年六七月份,售楼部谢经理称,“或许有变数,我们会跟进”。再过一段时间,谢经理和售楼处人员干脆不接电话了。“8月初这个楼盘售楼部叫我补交材料,说可以退款,正在走程序。”李小姐表示,目前还没结果,她已起诉该楼盘销售方。
售楼部:
不会不交房 具体法庭上见
“这给我们带来物质和精神上的双重损失。已支付的460多万元若用来投资一年也可赚10多万元。同时,买这房子本来是来养老的,现在却对我们置之不理。”李小姐说。
李小姐还指出该楼属“违规销售”。李小姐指出,此楼盘该栋楼取得预售证时间是今年8月22日。“8月20日,就跟我们签订了购房合同,违反了房地产法,构成欺诈。”
李小姐表示,现在开发商应无条件退款。今年5月16日,李小姐和家人已通知楼盘售楼部解除合约。“按合同法,通知3个月后对方无提出异议则生效,这三个月内,楼盘售楼部方面未提出异议,我们认为合约已解除。”
前日下午,记者同李小姐来到该楼盘销售部,销售人员反驳道:“卖房的时候我们讲得很清晰,不会不交楼给你,一直有跟业主跟进此事,具体情况法庭上见。”
番禺房管局:
未缴满一年社保 认购书无效
昨日下午,记者以市民身份咨询番禺房管局。一位工作人员表示,在“穗六条”出台之后,房管部门出台了两个补充文件进行了说明。“假如在去年11月18日新政出台前,购房人社保已缴满一年,且新政前已签订认购意向书、并可提供支付首笔房款的银行转账凭证,这种情形是不受购房新政影响的”。
“如果在新政前,购房者未缴满一年社保,即使签订了认购书,支付了房款,也不符合条件,是无效的。”该人员说。对于刘女士的情况,该工作人员建议通过司法途径解决。“这属于合同纠纷,建议通过诉讼解决。”
“穗六条”:2013年11月18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意见》(穗府办〔2013〕44号)出台,简称“穗六条”。“穗六条”要求限购一套住房的外地家庭提供“购房之日前5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3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责任编辑: 林天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