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统一登记时间表
2014年:基本完成各级职责整合
2015年:健全配套制度
2016年:全面形成制度体系
2017年:信息共享,依法公开查询
本报讯 国土资源部不动产登记局常务副局长冷宏志今日表示,2017年底前,在建立和落实好各级不动产登记机构的基础上,做到职责明确、机构健全、运转正常,全面实现信息共享并依法提供信息查询服务。
2014年8月15日,《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国土资源部不动产登记局常务副局长冷宏志,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社科院长城学者孙宪忠昨日做客中国政府网在线访谈,回答热点问题。
对于如何实现不动产统一登记,冷宏志介绍,国土部的总体安排是,从2014年开始,力争1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各级职责整合和基础制度建设;2年左右时间逐步衔接过渡,统一规范实施;3年左右时间全面建立并完善各项制度;4年左右时间建立有效运行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即:2014年基本完成各级职责整合,建立基础性制度;2015年健全配套制度,平稳有序实施;2016年全面形成制度体系,正常有效运行;2017年实现信息共享,依法公开查询。
冷宏志表示,从现在开始直至2017年底前,在建立和落实好各级不动产登记机构的基础上,做到职责明确、机构健全、运转正常;依据统一的法律法规和完备的技术标准,规范开展登记工作;统一窗口办理,更加便民利民;全面实现信息共享并依法提供信息查询服务,基本实现登记机构、簿册、依据和信息平台“四统一”。
冷宏志表示,在国家层面,重点抓好登记簿册、登记依据和信息平台这“三统一”,既要做好顶层设计,又要协调统筹推进。地方层面,要力争今年年底前完成登记职责整合,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统一的机构,做好各级资料移交、系统对接、工作衔接等。 (中新)
[责任编辑: 林天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