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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网贷:精细监管终结野蛮生长

2015-12-29 07: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字号:       转发 打印

  正当一些P2P平台风险凸显、备受质疑之际,涉及P2P网贷更为细致的监管办法最终露面。

  12月28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6年1月27日。

  银监会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部门研究起草了上述管理暂行办法的征求意见稿,并且明确立法目的“为规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保护出借人及相关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网络借贷行业健康发展,更好满足中小微企业和个人投融资需求”。

  此次管理暂行办法共八章四十七条,涉及P2P网贷的方方面面,较之前出台的法律法规更为细致。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稿的出台,预示着P2P网贷监管从较为粗放的监管时代,将进入精细监管时代。

  P2P平台:经侦来了

  ⊙记者 高山 王立三 朱文彬

  P2P行业风险问题最终没能熬过年关。2015年末,“e租宝”、大大集团相继遭警方调查,引发行业巨震。根据上证报记者的调查统计,截至目前,全国共有14家互联网金融平台遭警方调查。

  核查“e租宝”

  2015年12月3日网络上开始流传“e租宝”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公司上下40余人被经侦带走的消息。12月8日新华社发布消息一锤定音,“e租宝在开展互联网金融业务中涉嫌违法经营,正接受公安部门调查。”

  e租宝被经侦调查,让大众瞠目结舌。公司资料显示,这家成立不到两年的P2P平台注册用户近498万人,交易量突破740亿元。

  e租宝涉嫌违规违法的信息已经在网络上传播半年之久。早在今年春夏之初,便有机构发出风险提示直指e租宝有资金池嫌疑、债权集中度高、资金去向成谜等三大问题。自称为“e租宝员工泣血求助”的网络文章细数e租宝多条“罪状”和事例。

  面对质疑,e租宝一度安然过关。e租宝声明称:“我们很欣慰,也更加坚信一点:e租宝来到这个世界,是为了做正确的事,而不是去迎合那些空谈者制定的标准。”e租宝的广告也依然铺天盖地,占据电视、列车、大型户外牌上重要位置,公司公布的交易量也迅猛增加,一度达到740亿元。

  但e租宝的自辩最终经不起时间的推敲。12月上旬,数十名警察进入e租宝母公司钰诚集团位于北京市朝阳区的办公场所。权威消息确认e租宝遭警方调查。

  盈灿咨询的统计数据暴露出e租宝更多问题。数据显示,2015年10月份共有309个借款公司在e租宝平台发布借款标的,在借款之前有94.5%(292家)发生过注册资本暴增近20倍的情形,97.7%(302家)的借款公司发生了法人变更。在这些公司的法人代表中有32人多次出现,平均一人控制两到三家公司。

  另一方面,e租宝巨额资金的流向亦难理清。作为一家累计交易量高达740亿元的平台,其在银行的风险备用金仅剩10.71亿元。

  然而,e租宝类似的“不正常”表现,此前并未引起投资者的过多关注。而待真相大白之时, e租宝事件已经发展成为“2015年涉及面最广、影响力最大的一次理财危机”。

  经侦主动出击

  在e租宝平台被警方立案调查之前,深圳经侦部门就曾对深圳辖区内的P2P平台进行较大范围的调查,一些公司的高管甚至被带走调查。

  深圳融金所是一家日均交易额达2000多万,累计交易额达47亿的互联网金融“大平台”。

  9月9日深圳融金所刚刚开门,便迎来了深圳福田经侦登门调查。亲历者告诉上证报:“当时已有十多个警察在公司门口警戒,只准进,不准出,气氛相当紧张。”

  紧接着,融金所的18名高管被带走协助调查。融金所的法律顾问团队代表融金所回答了经侦关于经营模式、资金走向、资金池、自融、拆标等方面的提问。经侦决定带走融金所18名高管协助调查之前,律师还对这些高管进行了法律辅导。

  随后,融金所8名高管即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被调查。

  接到消息后,融金所法律顾问、融关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徐建紧急召集团队人员研究对策:组织专门人员负责分析融金所经营模式是否存在违法犯罪、起草法律意见书、向政府有关部门紧急汇报情况、与媒体进行积极沟通。

  当晚,徐建律师团队将法律意见书送达深圳福田警方。徐建在法律意见书中认为,融金所P2P平台债权转让模式是行业内通用模式,现行法律也没有禁止性规定,“法无明文规定即可为”。融金所不存在自融、拆标等触碰监管红线的行为。

  紧急营救起到了效果,两天后,融金所8名高管分别被取保候审。遭遇警察调查的几家P2P公司基本上都是一场虚惊,但在业内却引起不小的震动,经侦主动出击被认为是P2P监管从事后转向事前的标志。

  徐建团队发现,融金所客观上因经营模式可能形成资金池,只是资金已委托第三人监管,并未落入个人账户或挪用。

  随后,融金所进行了自查自纠,制定整改方案,将平台由债权转让模式改为纯平台模式,由银行进行第三方支付监管。之后融金所还引入投资机构重整。

  但经过被经侦调查,融金所等P2P平台从投资人数、成交量、资金流入量都曾出现显著减少。

  另据记者了解,除融金所外,还有更多的P2P平台被调查。数据显示,截至今年5月,公安机关已对约70个P2P平台立案侦查,涉案金额约60亿元。公安机关开展了整治互联网金融市场的全国性行动。

[责任编辑: 李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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