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迪网讯】11月26日消息,经过对各地申报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方案审核评估,国家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改委四部委公布了28个首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
首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名单:北京市、天津市、太原市、晋城市、大连市、上海市、宁波市、合肥市、芜湖市、青岛市、郑州市、新乡市、武汉市、襄阳市、长株潭地区、广州市、深圳市、海口市、成都市、重庆市、昆明市、西安市、兰州市;河北省城市群(石家庄、唐山、邯郸、保定、邢台、廊坊、衡水、沧州、承德、张家口)、浙江省城市群(杭州、金华、绍兴、湖州)、福建省城市群(福州、厦门、漳州、泉州等)、江西省城市群(南昌、九江、抚州等)、广东省城市群(佛山、东莞、中山等)。
从公布的城市看,本次推广应用城市和区域主要分布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环境污染、交通拥堵、能源消耗问题突出的地区,此次名单公布意味着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将进入实质性阶段。此前,四部委就曾公布“关于继续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示范城市或区域须满足以下条件:2013-2015年,特大型城市或重点区域新能源汽车,累计推广量不低于10000辆,其他城市或区域,累计推广量不低于5000辆;新增或更新的公交、公务、物流、环卫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30%等。
CMIC认为,我国的新能源汽车处于起步阶段,需要国家政策扶持。此次新能源汽车推广城市名单的出台,对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推动作用明显。涉及到的28个推广城市有望加紧出台更加细致的推广方案,将国家补贴落到实处;也能敦促车企加大技术投入,研究出更适合消费者的车型;同时新能源汽车整体的配套设施建设也有望能继续跟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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