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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公布打击洗钱犯罪8大案例

2006-12-20 14:22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在公安部19日上午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副局长韩浩、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局副局长蔡忆莲联合公布了打击洗钱犯罪8大典型案例。

  针对近年来外逃贪官将贪污受贿资金通过银行等渠道输送到境外的情况,公安部新闻发言人武和平表示:中国将用反洗钱手段截断贪官贪污受贿的下游渠道。据悉,中国银行广东开平支行三任行长利用职务便利,贪污挪用公款近6亿美元,后来通过香港地下钱庄洗钱到美国。中美双方执法部门经过密切合作,已把一名主要的犯罪嫌疑人遣返回国。另外两名的遣返工作还在谈判当中。

  今年以来,我国破获重大地下钱庄案件7起,涉案金额140多亿元人民币。韩浩呼吁中国公民通过合法的金融机构进行金融交易,不要轻易地将一些证件转借给他人,否则可能会被不法分子利用来开立银行账户进行洗钱。

  典型案例

  1、广东珠海黎某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黎某等人先后向6家企业非法吸收存款3.83亿元。

  2、浙江杭州某公司等抽逃出资案:涉及资金超过20亿元人民币。

  3、北京丁某贪污受贿案:涉嫌金额巨大,此案尚在调查。

  4、上海罗某地下钱庄案:2004年以来,罗某等人在上海租赁的住宅内从事新加坡与中国两地间的汇款及货币兑换业务,非法经营额达50亿元人民币。

  5、湖北“4?13”特大虚开用于抵扣税款发票案:嫌犯通过设立多家公司专门虚开抵扣税款发票,票面额1.8亿元人民币。

  6、浙江宁波涉赌涉税洗钱案:从2005年5月以来,犯罪嫌疑人非法买卖外汇。其中部分外汇提供给绍兴、慈溪等地民营企业家用于其到境外赌博。

  7、北京陈某地下钱庄案:自2004年以来,陈某等人为首的团伙在北京从事非法买卖外汇活动,其经营资金额达21亿元人民币。

  8、广西黄广锐洗钱案:黄广锐明知他人的款项是走私所得,仍提供银行账户转入巨额走私款,并提取现款人民币1.1亿元交给他人转往香港账户。

来源:新华社

编辑:芳翼

[责任编辑: sys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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