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农民备春耕生产,缓解生产资金紧张矛盾,按省委省政府要求,省财政日前将2013年对农民粮食补贴资金124.7亿元全部下拨到各市县财政部门及省农垦总局,标志着2013年对农民粮食补贴发放工作全面启动。
为确保我省2013年对农民粮食补贴工作的稳步推进,省财政制定了《关于抓紧做好2013年度对农民粮食补贴兑付工作的通知》,明确了补贴原则、相关政策和工作要求。2013年对农民粮食补贴的范围、对象及补贴方式基本维持上年总的政策不变,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两项补贴总体标准与上年一致。
为帮助农民提前做好春耕生产准备工作,由各地财政部门和省农垦总局,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力争在2013年2月8日前将对农民粮食补贴资金通过“一折(卡)通”全部发放到农民(农工)手中。在发放过程中要坚持“七不准”要求:不准以粮食补贴资金抵扣任何款项;不准截留、挤占和挪用粮食补贴资金;不准由其它部门或村屯集中代领和转付粮食补贴资金;不准无故拖延粮食补贴资金发放时间;不准以任何理由借机增加农民负担;不准擅自收缴农民粮食补贴“一折(卡)通”;不准擅自动用结余的粮食补贴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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