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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辟谣”中天然气如期涨价 长春调价还需补价差

2013-04-02 09:34 来源:中国青年报 字号:       转发 打印

  4月1日起,长春市燃气价格上调,提前购买需补交价差。其中天然气价格每立方米由2元上调到2.8元。煤气价格由每立方米1.5元涨至2元。连日来,市民经历了最开始的排队“抢气”,再到后来的理性购气。(《城市晚报》4月1日)

  请不要小觑这则貌似“不起眼”的新闻。最近一段时间,“抢气”风潮几乎席卷了全国。在有些城市,有的市民提着小板凳、揣着速效救心丸排队挨号;有的市民一次就购买了3000立方天然气,按照每个月普通家庭二三十立方的消费量,几乎可以用10年。

  是谁在搅动“抢气”风潮?有专家谴责舆论误导是直接诱因。因为某报曾刊发的一篇文章称,从4月起,我国天然气价格将进行大幅度上涨。这条消息迅速通过网络、微博、微信在全国流传,一时间“涨声”一片。

  自“抢气”风潮乍现始,很多地方的燃气部门纷纷出面澄清:这是假消息、严重不靠谱;很多地方的发改与物价部门也纷纷将其定性为“谣言”,抚慰公众说近期天然气不会涨价。“抢气”风潮甚至惊动国家发改委了,他们也出面公开否认天然气涨价,言之凿凿称“不会这样不考虑民生的”。

  于是,媒体也开始辟谣,一再呼吁市民不要盲目“抢气”,一家媒体刊发文章标题竟是:《别排队了,天然气不涨价了》。

  然而,长春市燃气却踩着4月1日这个点如期涨价,验证了此前的涨价新闻并非是捕风捉影的虚构和杜撰,而是消息灵通,抑或是对市场变化的先知先觉。显然,专家抛出的所谓“舆论误导”一说,不攻自破,而燃气部门和政府部门三番五次的“辟谣”,更是尴尬。

  审视长春市这次燃气涨价,不仅未见“听证”只言片语,而且还规定“提前购买需补交价差”。这真可谓“霸气”十足——燃气价格涉及民生,有严格的调价机制,怎能说涨就涨?提前购买,是合同的一种法律约定,差价岂能说补就补?

  一些公用产品价格逢“听”必涨、遇“谣”必涨,几乎成了惯例。承受物价上涨焦虑的民众,还要遭受被“忽悠”的愤懑,“谣言”面前,他们对专家、公权部门的不信任,就是如此炼成的。

[责任编辑: 雍紫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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