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陕西省政府纠风办获悉,陕西省近日出台《2013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将重点纠正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整治违法拆迁征地、教育乱收费、医疗乱象等突出问题。
根据该意见,陕西省有关部门将加强对新农合、城镇医保以及教育、涉农等领域政府专项资金的监管,坚决纠正截留、挤占、挪用、虚报、冒领、套取资金等问题;加强涉农收费管理,纠正各种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行为,规范筹资筹劳行为,防止变相增加农民负担;纠正在农村土地承包、流转等环节发生的违背群众意愿、与民争利等问题。
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上学难”和“看病难”问题,陕西省要求,以西安市等优质教育资源集中的城市为重点,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严格执行公办普通高中招生“三限”(限人数、限钱数、限分数)政策;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禁止“点招”,纠正自主招生和特殊类型招生中的违规行为。与此同时,陕西省将坚决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深入推进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单位和医疗机构收费票据使用情况专项治理,重点整治医药购销中虚开、假造发票等违法行为及其背后隐藏的商业贿赂问题。
此外,陕西省将纠正和查处公务员考录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聘中“因人设岗”、暗箱操作、弄虚作假等违反规程的行为,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分配中存在的“关系户”“人情房”等现象。(记者陈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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