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山西省金融办了解到,近日,山西省正式下发《关于金融支持山西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分别从支持产业结构调整、经济薄弱环节、创新金融领域各项改革,以及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金融领域等方面,提出具体的操作性意见。
据了解,指导意见共11条,重点将支持新型能源、先进制造、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优先支持重点在建续建项目、转型综改重大标杆项目、城镇化建设项目。如在支持山西省产业结构调整方面,将加大对煤炭资源整合改造矿井复产、技改,以及焦化行业兼并重组予以信贷倾斜,特别是支持煤电一体化项目。同时,严格控制对高污染、高耗能产业的信贷投放。此外,还提出通过资本市场、保险服务链等方式推动产业升级。
山西省金融办负责人表示,对于一直以来发展较为薄弱的“三农”和小微企业方面,指导意见明确提出,一方面要发挥各类补贴资金贷款作用,加大对“百企千村”产业扶贫工程信贷支持力度,深入推进金融支持农村土地流转试点,开发特色农产品保险产品。另一方面,落实山西省两批27条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措施,推动小微企业债务融资工作有效开展,开发适合小微企业的保险产品,促进小微企业发展。
在推进金融扶持实体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山西将设立股权交易中心,以及动力煤、焦煤、焦炭期货交割库,积极建设柜台交易市场,大力发展私募股权基金产业等。此外,该指导意见还就引导民间资金进入金融领域、金融支持扩大消费和进出口以及金融风险防控等方面,提出具体思路。如在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金融领域方面,提出探索设立民营银行和金融租赁公司、消费金融公司;鼓励民间资本参股地方金融机构、证券、期货公司;支持设立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在扩大消费和进出口方面,提出创新首套购房金融产品等。 □新华社记者 魏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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