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贵港市财政建立了财政预算评审跟踪核查和责任追究办法,为提高评审质量提供制度保障。
建立评审分析数据库。设置专职人员对预算送审、预算评审、招标控制价、项目设计变更和新增工程投资等进行跟踪了解,收集并建立项目预算评审执行情况统计分析数据库。
对新工程投资实行现场监管办法。对未履行审批手续的新增工程预算,财政部门不给予评审。对已经办理相关变更审批手续的工程,市财政局派出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跟踪核实。
严格责任追究。通过评审数据库信息进行筛选,结合变更工程预算情况,分析财政预算评审、招标合同金额和结算审计金额出现差异原因,追究评审人员在各个评审环节的工作责任。
今年1-6月份,该市财政累计跟踪检查了8个项目,跟踪项目预算评审总额达1亿元,预算评审金额与中标金额相差230.35万元,差异率为2.3%。
[责任编辑: 雍紫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