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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楼市:限购证明没用 必须先注销

2013-11-04 14:33 来源:合肥晚报 字号:       转发 打印

  合肥市民张先生上周看好了一家楼盘的房子打算购买,去房产部门开限购证明却被告知开不了。原来,半年前他也因买房开过限购证明但最终房子并未成功购买。

  “限购证明房产部门不能随意开。如果取得的限购证明没有用于买房,必须先收回注销,才能再开另一套房子的限购证明。”合肥市房产局庐阳房屋办证交易中心人士介绍,这是为了防止有人钻限购政策的“空子”,比如购房人用多张限购证明同时购买多套房。

  该人士提醒,限购证明一定要妥善保管,如果不慎丢失,可持相关资料到房产部门进行原档查询,并办理解锁;如没有成功购买房子,应及时到房产部门进行注销,以免影响买房。

  值得一提的是,购买新房,或需要贷款的,需要由开发商及银行出具住房情况申请表及查询申请,办理限购证明。限购证明不能跨开发项目使用:如果购房人拟定购买甲楼盘的房子,应由甲开发商办理限购证明;若后来没在甲楼盘成功买房,限购证明原件应交给房产部门解锁信息,再由乙开发商办理限购证明。房屋购买成功达成后,限购证明开发商也应妥善保管,保存期限至限购政策结束,不得丢失。 见习记者 谷薇薇

[责任编辑: 王君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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