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0项“瘦身”为68项
本报讯(记者 王爽)2013年12月23日,乐山市政府取消和调整第二批行政审批项目,再次精简下放行政审批项目35项,保留68项。叠加两次清理结果,乐山市级行政审批项目在2012年清理保留250项基础上,精简下放182项,“压缩”了总数的72.8%。目前,乐山已成为全省行政审批项目数量最少的城市。
行政审批效能体现在经济社会发展与便民服务上。乐山市政府法制办主任梁建刚举例,“城市移栽砍伐树木、临时占用城市园林绿化用地许可”属于“临时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城市园林绿化用地及移植砍伐树木许可”的子项目,基于规范城市建设的考虑,此次清理工作将该子项目取消,只需在一个窗口办理即可,无需往返于住建局和风景园林局等部门。
除取消下放外,“三个一律转为服务”凸显政府服务意识:转报上级机关审批的项目、依法不属于行政许可法调节的项目、虽属行政许可但采取事后监管和间接方式管理不影响社会管理和公共秩序的项目,均转变为服务事项。2014年,乐山将深化并联审批和行政审批代办制度,再造审批流程,打造良好的政务服务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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