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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对地方性法规“体检” 修订法规适配新改革

2014-01-21 09:57 来源:中国新闻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新网重庆1月20日电 (蒋青琳 张瀚祥)记者20日从此间举行的重庆地方两会上获悉,2014年,重庆将在全面清理现行地方法规的基础上,把立法决策与改革决策相结合,处理好立法的“定”与改革的“变”的关系,科学编制五年立法规划。

  在此次会间,重庆市长黄奇帆在代表政府作工作报告时明确,2014年的重庆,将进入全面深化改革的第一年,也是完成“十二五”规划关键的一年。

  重庆直辖16年来,现行地方性法规达195件,涵盖经济社会各个方面。随时间推移,有的法规已不能适应改革发展的需要。去年,重庆市人大创全国之先,委托西南政法大学对195件现行法规“体检”,使立法工作“家底清、情况明”,为新一届人大制定地方立法五年规划奠定基础。

  据公开资料显示,截至目前,195件地方性法规已“体检”完毕。清理的195件法规中,合格的有171件,约占87.7%;基本合格的有24件,约占12.3%;不合格的为“零”。在西南政法大学建议“尽快修改”的法规中,有34件已作为修订项目,纳入重庆市人大常委会2013至2017年五年立法规划。

  在此基础上,重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围绕立项法规的必要性、可行性等问题开展调研,组建评估领导小组和项目小组,对京、川、浙等省市的地方立法进行比较研究,形成了“重庆市地方立法情况调研报告”等3个调研报告,为重庆市委起草相关文件决议提供了参考。

  按照计划,2014年,重庆将围绕全面建设“五大功能区”和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强经济发展转型升级、保障和改善民生、统筹城乡改革与一体化发展、创新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保护生态环境等领域的地方立法,努力实现立法决策和改革决策相协调、相适应,进一步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

  针对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扩大行政立法公众参与,防止部门利益固化”,重庆人大法制委员会将积极探索完善立法公众参与机制,建立健全面向社会公开征求立法意见的电子邮箱,完善法规草案公开征求意见机制和公众意见采纳反馈机制,扩展人们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同时探索与高校、科研院所搭建长期合作平台,完善重大立法问题专家咨询论证机制,形成聚力借智的工作常态。

[责任编辑: 杨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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