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石家庄2月20日电 (记者李增辉)从今年开始,河北省石家庄市将重点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乡政府所在地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开展产权交易市场体系建设试点和农村集体产权股份合作制改革试点,培育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探索法人农业组织建设的有效形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
石家庄将积极探索农村宅基地流转、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以及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最大限度激活农村土地资源。在坚持和完善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前提下,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允许承包地的经营权向金融机构抵押融资。鼓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在不改变土地用途前提下,向法人农业公司、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流转。
自2014年起,石家庄市、县两级设立土地承包经营权收储基金和流转奖励资金,市级对流转期限5年以上、流转面积200亩以上,县级对流转期限5年以上、流转面积100亩以上的规模经营主体给予奖补。慎重稳妥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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