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重庆3月11日电 (记者 韩璐)我国自2013年起在北京、上海、广州、重庆等口岸开始对51个国家公民实施72小时过境免签政策。自2013年12月30日重庆口岸对51国公民实施72小时过境免签政策以来,为部分来渝进行商务、旅游的外籍人士提供了免签便利。但出入境口岸签证部门在工作中发现,部分国内接待单位和外籍人士对该项政策在理解上存在误读,导致在江北国际机场口岸出现入境受阻情况。11日,重庆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对这些误读进行了解释。
误读一:只要预先买好72小时内的联程机票,就可以从重庆口岸实现免签过境。
正确解读:72小时过境免签政策只限于同口岸入出境,如在江北机场办理免签入境手续则必须在江北机场办理出境手续才可以享受这项免签优惠政策。由于重庆口岸部分航线需经停上海浦东机场或北京首都机场,乘坐这些航班的乘客需在上海或北京口岸办理入出境手续。72小时过境免签政策只限于同口岸入出境。由此,旅客需在预订机票时要弄清楚该航班是否需经停其他口岸。
误读二:已订妥确定日期和座位的72小时内返回其出发国(地区)的机票,也可以获得免签待遇。
正确解读:该政策是针对过境前往第三国或地区的规定国家外国人。比如,从芬兰赫尔辛基到重庆再返回赫尔辛基,不能适用此项政策。但如果从赫尔辛基过境重庆前往新加坡则可以适用此项政策。
误读三:任何国家的旅客只要订妥了72小时内的联程机票过境重庆的旅客,均可以享受免签待遇。
正确解读:目前,有51个国家的旅客可以申请72小时过境免签,包括37个欧洲国家、6个美洲国家、2个大洋洲国家和6个亚洲国家,但并不是任何国家的公民均可以适用此项政策。
重庆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提醒国内接待单位和外籍人士,如遇紧急事由来不及在我国驻外使领馆办理签证的,也可向江北国际机场口岸签证机关申请办理落地签证。如需入境或签证方面的帮助,可拨打江北国际机场口岸签证处咨询电话“023-67152640”。
[责任编辑: 杨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