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霾不达标,各区和15个责任部门负责人或被“一票否决”。昨天,市政府常务会原则通过《武汉市改善空气质量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评价办法(试行)》,下月起,我市将每月考核各区、各有关部门治霾成效,年度考评结果直接与官员政绩考核挂钩。这在全国属率先之举。
按照年前出台的《武汉市改善空气质量行动计划(2013-2017年)》,我市将多方筹措资金280亿元,落实36项举措,全力改善大气污染问题。到2017年,全市空气中可吸入PM10和PM2.5年均浓度将分别比2012年和2013年下降20%,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逐年增加。
据悉,武汉治霾考评对改善空气质量实行达标考核,采取百分制打分,70分为达标合格。考核将分月度和年度进行,打分情况将排名和通报。年度考评将作为对各区和有关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对年度考评为合格及以上,且排名前3名的区,市改善空气质量工作领导小组予以通报表彰;对年度考评为不合格的区,市改善空气质量工作领导小组予以通报批评;对年度考评不合格且排名最后1名的,取消该区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当年度各类评优评先资格。
未通过年度考核的区或者部门,将对其采取区域限批、约谈主要负责人、限期整改、依法依纪追究责任等综合措施。
会上,市长唐良智强调进一步提高认识,下定决心,从严考核,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减排治霾。(记者夏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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