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郑州5月1日电(记者李鹏)5月1日,《河南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开始正式实施,这意味着今后河南省对政府非税收入的管理开始有法可依。
政府非税收入是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河南省财政厅的数据显示,2012年,全省政府非税收入累计完成2005亿元;2013年,完成2597亿元,比2012年增长29%。
而长期以来,这些小到停车收费、大到土地出让金,由于游离在预算监督的“规矩”之外,导致部分地区“三乱”不止,自主收费、重复收费、“搭车”收费、超标准收费时有发生,甚至有部分地区执罚部门截留挪用非税收入和私设“小金库”等违法乱纪现象的存在。
而按照《条例》,今后,河南省的政府非税收入只能由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有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单位征收,如果征收单位不明确,可由县级以上财政部门征收;同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政府非税收入收支情况纳入财政年度预算草案和决算草案,提请人大审查和批准。
有分析认为,《条例》的实施有望从根本上规范政府非税收入管理,防范上述违法乱纪行为的发生。另据河南省财政部门透露,今后,财政部门每年都要编制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按照规定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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