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十年间,西藏累计落实中央财政生态补偿资金145.57亿元,取得明显的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
西藏自治区环保厅厅长江白介绍,从2004年开始,中央财政对西藏的生态效益补偿投入不断加大,截至去年底,西藏落实补偿资金46.11亿元用于森林生态效益补偿,64.35亿元用于草原生态保护奖励补助,35.11亿元用于重点生态功能区的转移支付。
西藏的生态安全关系到国家的生态安全,生态补偿机制推行以来,西藏生态环境质量持续保持在良好状态。
目前,西藏森林面积达1471.56万公顷,森林覆盖率11.98%;全区天然草地12.3亿亩,占全区总面积的68%;此外,2010年,国务院发布的《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中,25个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有2个位于西藏,其面积接近西藏总面积的二分之一。
西藏生态补偿机制推行后,充分调动了当地民众参与环境保护的积极性,形成保护生态环境的长效机制。
江白表示,今后,西藏将继续全面推进生态补偿工作,积极落实生态补偿资金,保护好西藏的蓝天碧水,同时增强民众的环保意识。
[责任编辑: 林天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