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乌鲁木齐6月5日电 记者潘从武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保厅今天公布了2013年度环保优良、不良企业名单,并通告了相关激励、惩戒办法。
据介绍,自去年底启动企业环保评价工作以来,新疆环境科学学会、新疆生态学会、新疆环保产业协会等单位的专家、科研人员对全疆工业企业、建设项目环保情况作了调查和评价。
评价结果显示,神华神东电力有限公司新疆米东热电厂、塔西南勘探开发公司塔西南化肥厂、新疆油田公司准东采油厂等12家企业被评为环保优良企业;首钢伊犁钢铁有限公司、宝钢集团八钢公司富蕴蒙库铁矿有限责任公司、莎车县恒昌冶炼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被列入环保不良名单。
新疆环保年度评价工作秘书处办公室副主任王坤表示,5家环保不良企业中不乏知名央企下属公司,各企业均存在未批先建、未验先投、污染物超标排放,消极整改或拒不整改,对人民群众健康、环境安全造成不良影响等问题。
当天,新疆自治区环保厅还通告了《环保年度优良企业激励办法(试行)》和《环保年度不良企业惩戒办法(试行)》。其中,惩戒办法规定,在被评为年度不良的企业彻底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之前,自治区环保厅将通报自治区银监局和各大商业银行,告知风险;同时,不予该企业通过上市、融资及有关评优、评先环保核查。不考虑环保专项资金支持。同时,要将不良企业列入环保“黑名单”,并组织媒体公开曝光、加强舆论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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