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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两企业“重组”一天即废止:或因政府欲多收税

2014-07-25 13:12 来源:央广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湖南海螺二期工地

  央广网北京7月25日消息(记者潘毅 邓文辉)中国之声《新闻纵横》今天关注:新闻纵横昨天报道了湖南海螺水泥有限公司二期生产线项目上马,是涉嫌通过假重组获取的批文。而被重组企业、新化县天马水泥厂称重组协议在签订一天后又协议废止,湖南海螺方面称,批文的获得均由政府主导并一手操办,此前对重组天马一事毫不知情。到底谁导演了这场假重组?在这起重组过程中,政府到底扮演着怎样的角色?

  湖南海螺方面曾表示,二期生产线项目获批的各项程序都由县里一手经办:

  湖南海螺负责人:跟你讲这个都是县里面一手经办下来的,另外他承诺帮我们办批文。

  而天马水泥的负责人陈立民则拿出一份扫描文件,这是新化县政府曾发给安徽海螺一份盖有公章的说明函,称“受产业政策影响,湖南海螺二期项目报批的难度很大,我们依托我县“天马水泥有限公司”已取得的2000吨/日项目批文,以湖南海螺重组天马水泥有限公司名义,给湖南海螺办理4000吨/日水泥项目批文。”

  

   

  湖南海螺二期工地

  而在这份说明中也明确表示,湖南海螺及总公司安徽海螺不需要对天马水泥承担任何责任和义务,所需任何费用均由县政府负责。

  为何县政府主动“大包大揽”,替企业拿主意、下决定?对此,新化县“海螺协调服务办公室”主任段新庭并未正面回答,只是承认,的确从政府的角度对天马开出过一个转让条件,涉及补偿事宜:

  段新庭:县里专门有一个会议纪要,天马公司将2000吨的生产线,转让给海螺,纪要有8条,不是赔偿,是说你这个生产线不搞了,我们给你落实8条,第一条是补偿他268万。

  这268万在会议纪要中表述为补偿天马在该项目前期的投入,由县政府来补偿。其他7条包括批给天马其他新项目、对物流、电力等方面进行补助等。

  在陈立民看来,这起重组落得如今局面,海螺水泥应该为此负责,但县里提出了协调的最新条件则让他很不满,因为补偿款依然是由县里来出:

  陈立民:这个钱只能由湖南海螺出,而且我们必须跟湖南海螺签订明确的协议,这是我们的要求,但是县政府的说法,是这个钱由县政府来出,我提出这个说法之后他们就说,你要有钱,别管是从哪里出。

[责任编辑: 李佳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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