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李琛奇 陈发明报道:甘肃、陕西、宁夏、青海和新疆5省区日前在兰州签订承接产业转移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共同建立承接产业转移长期战略合作关系和协调机制。
根据协议,今后西北5省区工信部门将共同建立产业合作协调机制,协同推动改善投资环境,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降低交易成本,促进5省区相互投资、采购、扩大销售,协同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智能物流骨干网。
同时,5省区工信委将共同建立项目合作重大事项协商机制。每年确定一省区经信部门轮值牵头协商议事,定期研究5省区产业合作发展重大事项,确定产业合作发展方向、工作重点和重大合作项目,研究落实促进产业合作项目建设政策措施。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按照“一事一议、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给双方企业合作项目更多支持和更大优惠。
此外,5省区工信委还将充分利用工信部国家产业转移信息服务平台,共同建立区域性承接产业转移合作平台,开辟区域性合作专栏,拓宽本区域产业转移和承接工作渠道,加强丝绸之路经济带区域合作联动,开展区域性的产业合作发展论坛,共同推进区域发展和向西开放。
近年来,西北5省区在承接产业转移上迈出较大步伐。在当天的承接产业转移系列对接活动签约仪式上,甘肃省共签署承接产业转移合作项目770项,签约金额3855亿元,涉及能源原材料、轻工、食品、医药、装备制造业、循环经济等。甘肃省工信委按照《产业转移指导目录》,对签约项目全部进行了产业政策符合性审查,将钢铁、水泥、平板玻璃、铝冶炼、传统煤化工、造纸等产能过剩、高污染、高耗水项目全部剔除。
“在承接产业转移工作中,西部地区绝非被动地‘接受转移’,而是要真正结合资源禀赋和区位优势,对技术、环境及政策演变有更多前瞻性考虑。”工信部党组成员、总工程师朱宏任认为,西部地区要处理好产业转移与产业升级、产业转移与生态保护的关系,通过承接产业转移形成专业集群优势,注重区域分工和产业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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