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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国有林场改革进入攻坚期 年底全面完成改革试点任务

2014-08-27 10:56 来源:新华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新华网江西频道8月27日电(记者吴锺昊)江西是全国七个国有林场改革试点省份之一。记者在26日举行的江西省国有林场改革推进会上了解到,目前,江西所有县(市、区)改革方案全部获省改革办批复,中央改革补助资金和江西省配套资金也已全部到位。根据中央要求,江西省将力争在今年底全面完成国有林场改革试点各项任务。

  江西省国有林场改革于2011年启动。2013年8月,国家正式批复江西省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并与江西省政府签订目标责任状,要求2014年底全面完成。

  截至2014年8月中旬,江西有9个设区市出台了改革实施意见,有61个县(市、区)基本完成了人员分流安置工作,转换职工身份人数达3.42万人;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职工人数达8.7万人,占职工总数的90%;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人数达9.4万人,占职工总数97%。

  江西共有国有林场420多个,约占全国总数的十分之一。此次纳入改革范围的425个林场拟整合重组为220个,其中界定生态公益型林场185个,约占84%。

  目前,中央改革补助资金19.73亿元已全部到位,占全国七个试点省改革补助资金总量36亿元的55%,江西省财政安排了改革配套资金4.86亿元。国有林场职工最关心的社保、医保、住房及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等政策已经明确。

  江西省林业厅厅长阎钢军表示,现在距年底完成改革试点任务仅剩四个月时间。当前,改革亟待科学界定林场性质,理顺管理体制;完善林场职工各项社会保障,合理解决职工分流安置问题,确保改革平稳顺利推进;并通过改革释放国有林场后续发展活力,实现“森林资源增长、林场职工增收、发展后劲增强”的改革目标。

  2013年8月5日,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林业局正式批复了河北、浙江、安徽、江西、山东、湖南和甘肃等七省国有林场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我国国有林场改革试点进入了实质推进阶段。(完)

[责任编辑: 陈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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