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成都市发改委等4部门联合下发通知,从10月1日起,成都将再有33家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届时,成都市所有县级公立医院,都将告别药品加成。
成都市医改办有关负责人介绍,取消药品加成所减少的收入,将通过3种渠道进行补偿,其中价格补偿70%、财政补助20%、医院消化10%。市民看病时,将不必再付出15%的加价,但医疗收费会相应进行调整。通过提高人工方面的收入,压低大处方、大设备费用。
成都市人社部门正在进一步完善医保报销制度,让基层医疗机构和二、三级医院的报销水平适当拉大,从经济角度引导市民去基层医疗机构。
(原载2014年9月25日《人民日报》第20版)
[责任编辑: 林天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