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4月16日,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黔东南州原副州长、凯里市原市长洪金洲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案。
贵阳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洪金洲在1997年至2013年期间,利用担任镇远县建设局局长,镇远县政府副县长,凯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主任,凯里市政府副市长、市长,炉山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炉碧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黔东南州政府副州长等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其妻徐某某(另案处理)非法收受88个请托方贿赂款共计3939.4万元人民币、9万美元、22万港币、1万英镑、5000克黄金、6万元购物卡。另外,洪金洲尚有财产人民币3千多万元不能说明合法来源。
庭审中,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干部职工代表,新闻记者,被告人家属和各界群众100余人等到庭旁听。
(记者 涂林念)
[责任编辑: 王君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