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山西省金融办获悉,山西省将拨付2057.15万元,对2015年融资担保机构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代偿损失进行补偿。此外,对于融资担保机构2016年预计损失的代偿资金近600万元,将在法院确认后核拨。
据介绍,此次补偿的对象为融担机构对小微企业和“三农”业务担保过程中发生的2015年度实际代偿和2016年预计代偿。同时要求申请补偿的机构须具备依法合规经营1年以上、融资担保业务放大倍数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的50%等条件。
与此同时,山西省金融办将对补偿工作涉及的代偿损失、“三农”、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量进行核准。
山西省金融办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代偿损失补偿工作极大提升了全省融资担保机构服务小微企业和“三农”的积极性,充分发挥融资担保行业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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