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备受瞩目的上海外滩地王案一审宣判,复星胜诉,SOHO中国、上海证大及绿城控股败诉,依法认定被告间的股权交易侵害了股东优先购买权,判决后15日内将外滩地王的股权恢复至转让前,案件受理费共381.45万元由被告负担。不过,被告SOHO中国、绿城、上海证大代理律师表示将继续上诉,复星官方表示,尊重这一判决结果,将继续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判决书指出,尽管交易采用了绕开目标公司、收购目标公司上一级公司的做法,但是被告绿城公司和被告证大五道口公司实施上述交易行为具有主观恶意,应当承担主要的过错责任。上述交易模式的最终结果,虽然形式上没有直接损害原告复星商业对海之门公司目前享有的50%权益,但经过上述交易后,海之门公司另50%的权益已归于被告长烨公司、被告长昇公司所属的同一利益方,因此实际上剥夺了原告对海之门公司另50%股权的优先购买权,此举明显规避了《公司法》第72条规定,属于《合同法》第52条第3项规定的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情形,应确认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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