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珠海5月29日电 (冒韪 陈彦儒)学区房一直是家长们极其关注的话题,29日记者从珠海市教育局获悉,该市将从2014年招生时开始执行学区房新政,拥有两套或以上房产的学生或其法定监护人,按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上的房产安排学区学位。
据《关于印发珠海市201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考试工作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规定,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在珠海同一行政区内有二套以上(含二套)全权房产的,按其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上(含50平方米)的房产学区安排学位;多套全权房产均在50平方米以上(含50平方米)的,按照“房户一致”原则安排学位。
《通知》对二手学区房也做出要求,所持二手房产原业主已有子女在对应学区就读小学1-5年级或者初中1-2年级的,不再按该房产学区安排学位,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其他学校就读;所持二手房产原业主无子女在对应学区就读的,按该房产学区安排学位。
据悉,规定将采取新生新办法的模式。
针对此次出台新政,珠海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透露,如果购买二三十平方米房子就能获得学位有失教育公平,这与珠海多年来推行的“教育均衡”理念相违背。
珠海赢聚力地产策划公司策划总监程广平认为,学区房新政对整体房价没有影响,但对于个别学区概念的新楼盘和二手学区房有影响。(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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