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华时报讯(记者张淑玲)自称为行善匆忙签订了一幢别墅的购买合同,后又指该别墅尚有抵押且有违建欲退回,以高调行善出名的陈光标表示在一起别墅买卖中受骗,故将该别墅房主起诉到昌平法院。昨日下午,昌平法院开庭审理该案。
昨日14时,原告以陈光标为法人代表的江苏黄埔再生资源公司诉称,今年3月5日,在陈光标散步时,遇到一住户王女士。王女士称其一人带一七八岁的小孩生活,很困难,并称她在昌平区北七家镇达华小区有一栋别墅,有600多平方米,卖1300万,问陈光标是否可以买下来。考虑到王女士生活困难,且公司也想买个地方办公,故当晚8时,陈光标就随王女士去看房子。因当时天已经晚了,王女士也没带钥匙,陈光标也没看清。第二天,王女士便催签购房合同,因陈光标着急出差,便签了购房合同。
“后来,公司派员工去看房,发现房子有问题,房子还有抵押,且房产证上的面积只有284平方米,其余很多是违建,根本不值1300万。”原告方代理律师称,故陈光标以江苏黄埔再生资源公司的名义起诉,根据购房合同,王女士应在今年4月1日前,为房屋办理抵押注销手续,但至今王女士没有注销房产抵押,已构成严重违约,故请法院判令解除购房合同,并判令王女士承担违约金30万元。
庭上,该案被告王女士提出反诉。王女士称,根据合同,陈光标应在3月25日前先期支付其购房定金260万,首付款240万,陈光标没有付款,反而在3月29日和4月1日两度要求解除合同,这才导致房屋无法办理抵押注销手续;关于对方提出的违建问题,该别墅并没有违建,只是封了阳台,何况,关于是否违建,应该由国家多部门联合认定。因此,王女士坚持称陈光标是实地考察了房屋,自己没有隐瞒,所签订的购房合同也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故应继续履行购房合同。
因法官当庭调解无效,该案暂时休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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